最近车险市场的变化有点大!
先是7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了《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随后在8月23日发布了《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(2020版征求意见稿)》,昨天9月3日又发布了《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》。
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车险变革开了个头;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(2020版)实现了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思想的具体落地;而通过意见征集后,发布的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通知就是正式吹响了改革的号角!
从内容上来看,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正式稿和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,主要有三方面的调整:
1、为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,重新测算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,《指导意见》要求进行动态调整。在征求意见稿中,这个时间间隔是2-3年,而在正式稿中则改为了1-3年,提高了调整频率。
2、增加了轻微交通事故的说明,对于轻微交通事故,鼓励当事人采取"互碰自赔"、在线处理等方式快速处理,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中。
双车轻微事故鼓励"互碰自赔"
3、征求意见稿中,车损险主险增加了7项,而在正式稿中则变为了6项,删掉了指定修理厂责任。现在要增加的6项分别是全车盗抢、玻璃单独破碎、自燃、发动机涉水、不计免赔率、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。这也和最新发布的商车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相一致。
除了这三点,正式稿和征求意见稿变化不大。主要的内容我在《车险将迎大变脸!车险改革意见出炉,我们爱车买保险有何影响? 》中有非常详细的阐述,大家感兴趣可以看看。
这里重点再提下5个共同点,这5点对现行车险市场会产生较大冲击:
1、交强险责任限额显著提升,整体提高幅度达到60%以上
有责任: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,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.8万元,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.2万元不变。
无责任: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,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.1万元提高到1.8万元,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,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。
交强险限额发生重大变化
2、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
设置了交强险的区域浮动因子,下限由原来最低的-30%扩大到-50%。
这意味着交强险的降价空间更大。如果车主保持良好驾驶习惯,获得的保费优惠将会更大。
此外,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。这样对于偶然发生赔付的消费者而言更加友好,不会因为偶然一次赔付导致保费上浮过多。
3、商业三责险提额
支持行业将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—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-1000万元档次。
提额的原因很简单,在居民收入和医疗支出不断增长的情况下,原有限额已逐渐无法满足人伤财损赔偿需求。
4、附加费用率下调
附加费用率的上限从35%下调为25%,并支持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%的网销、电销等渠道的商业车险产品。
附加费用率下调,可以打击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的行为,有利于挤掉虚构综合费用的泡沫,降低财险公司的综合成本率。
5、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
原先商业车险定价中的"自主渠道系数"和"自主核保系数"将合二为一,整合为"自主定价系数"。
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[0.65-1.35],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。
核保系数发生重大变化
此外,《指导意见》还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、驾乘人员意外险、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,填补示范条款的空白领域。
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将从9月19日正式实施,车险改革的号角刚刚吹响!银保监会的负责人已经说了,车险改革的目标是"三个基本",也就是"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,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,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"。相信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惊喜!